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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028.3-2017《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 第3部分:评价与改进》

DB31/T 1028.3-2017 更新时间: 2024-10-13

标准详情

DB31/T 1028.3-2017《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 第3部分:评价与改进》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1028.3-2017

中文名称:《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 第3部分:评价与改进》

发布日期:2017-12-29

实施日期:2018-04-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起草人:刘刚、翁辰杰、张磊、王富山、晏绍庆、张慧君、刘宙君、丁闺玲、应重华、何涛、马娜、张谊、吴蓓蓓、朱晨茵、陆颖飞、康俊生、黎伟、厉军良、顾晨曦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法律、行政管理

DB31/T 1028.3-2017《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 第3部分:评价与改进》介绍

DB31/T 1028.3-2017《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 第3部分:评价与改进》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评价与改进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应用以及持续改进的要求。

2、术语和定义

该标准明确了评价、改进、顾客满意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为标准的理解和实施提供了基础。

3、评价原则

该标准提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评价与改进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性、透明性、客观性和系统性等。

4、评价内容

该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所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

5、评价方法

该标准提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评价的具体方法,包括顾客满意度调查、服务过程评价、服务结果评价等。

6、评价结果的应用

该标准明确了评价结果的应用要求,包括评价结果的公示、评价结果的反馈、评价结果的改进等。

7、持续改进

该标准提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持续改进的要求,包括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制定改进计划、实施改进措施等。

二、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实施该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所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自身的服务质量,从而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提高服务质量。

2、提高服务效率

该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服务效率评价要求,有助于提高其服务效率,缩短服务时间,提高顾客满意度。

3、增强服务透明度

该标准要求市场监督管理所公示评价结果,增强了服务的透明度,有助于提升公众对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信任度。

4、促进持续改进

该标准提出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持续改进的要求,有助于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三、标准实施建议

1、加强培训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加强对该标准的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对该标准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2、建立评价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确保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3、强化结果应用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重视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服务的重要依据,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4、持续改进

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制定改进计划,实施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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