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C 1090-2006《怀头鲇》基本信息
标准号:SC 1090-2006
中文名称:《怀头鲇》
发布日期:2006-12-06
实施日期:2007-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淡水养殖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起草人:尹洪滨、薛淑群、马波
中国标准分类号:B52淡水养殖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50捕捞和水产养殖
SC 1090-2006《怀头鲇》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6年12月6日发布了《怀头鲇》标准(SC 1090-2006),并于200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 、标准概述
SC 1090-2006《怀头鲇》标准是针对怀头鲇养殖、捕捞、加工、销售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要求。该标准旨在规范怀头鲇产业的发展,保障怀头鲇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怀头鲇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怀头鲇的定义和分类
标准首先对怀头鲇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其生物学特征和分类。怀头鲇是一种大型淡水鱼类,属于鲤科,主要分布于我国长江流域及其支流。根据其生长环境和特性,怀头鲇被分为野生怀头鲇和人工养殖怀头鲇两大类。
三、怀头鲇的养殖技术规范
标准对怀头鲇的养殖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养殖场地应具备良好的水质、适宜的水温和充足的溶氧量。对怀头鲇的饲料、投喂量、投喂方法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怀头鲇的营养需求和生长速度。还对怀头鲇的疾病防治、养殖环境的消毒和清洁等进行了要求。
四、怀头鲇的捕捞和加工技术规范
在捕捞环节,标准要求采用合理的捕捞方法,避免对怀头鲇造成伤害。捕捞后的怀头鲇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去鳞、去内脏等,以保证其新鲜度和口感。在加工环节,要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确保怀头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怀头鲇的销售和标签管理
标准对怀头鲇的销售和标签管理进行了规定。销售怀头鲇的商家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确保怀头鲇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还要求对怀头鲇产品进行明确的标签管理,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六、怀头鲇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
标准强调了怀头鲇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要求在怀头鲇的养殖、捕捞、加工等环节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怀头鲇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鼓励开展怀头鲇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为怀头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