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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378.3-1998《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7378.3-1998
中文名称:《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发布日期:1998-06-22
实施日期:1999-01-0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A45海洋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GB 17378.3-1998《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介绍
GB 17378.3-1998《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是一份关于海洋监测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的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发布日期为1998年6月22日,实施日期为1999年1月1日。
一、样品采集
标准对样品采集的方法、工具、时间、地点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采集样品时,需要使用合适的工具,如采水器、采泥器等,以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采集的时间和地点也需要根据监测目的进行选择,以确保样品的可靠性。
二、样品贮存
标准对样品的贮存条件和方法进行了规定。样品需要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保存,以防止样品的变质和污染。样品的贮存容器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如不与样品发生反应、不释放有害物质等。
三、样品运输
标准对样品的运输方式、包装、标记等进行了规定。样品需要用合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防止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污染。样品的运输方式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如避免剧烈震动、避免高温等。
四、样品处理
标准对样品的处理方法和步骤进行了规定。样品需要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处理,如过滤、浓缩等,以满足后续分析的需要。处理过程中也需要防止样品的污染和损失。
五、样品分析
标准对样品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进行了规定。分析方法需要符合一定的准确性和重复性要求,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分析仪器也需要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以保证其性能的稳定性。
六、质量控制
标准对样品采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分析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行了规定。需要建立和执行一系列的质量控制程序,如样品的平行样品分析、空白样品分析等,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记录和报告
标准对样品采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分析过程中的记录和报告进行了规定。需要对所有的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监测结果需要以规定的格式进行报告,以便于信息的交流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