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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C 19.2-2018《汽车后市场用配件合车规范 第2部分: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基本信息
标准号:T/IAC 19.2-2018
中文名称:《汽车后市场用配件合车规范 第2部分: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发布日期:2018-06-13
实施日期:2018-08-01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提出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起草单位: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杨德晔、曾必强、王宇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金融、保险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T/IAC 19.2-2018《汽车后市场用配件合车规范 第2部分: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介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18年6月13日发布了《汽车后市场用配件合车规范 第2部分: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后市场用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合车要求,适用于汽车后市场用的各种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这些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前照灯、雾灯、转向灯、制动灯、倒车灯、牌照灯等。
二、技术要求
1、产品分类
本标准将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分为六类,分别是前照灯、雾灯、转向灯、制动灯、倒车灯和牌照灯。
2、性能要求
本标准对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性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光度、色度、配光性能、发光强度、光束方向、光束宽度等方面的指标。
3、安装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包括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固定方式等,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标识要求
本标准要求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追溯。
三、试验方法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试验方法,包括光度试验、色度试验、配光性能试验、发光强度试验、光束方向试验、光束宽度试验等。
四、检验规则
本标准明确了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检验规则,包括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例行检验等。通过这些检验,可以确保产品在生产、出厂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对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提出了要求。合理的包装可以保护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而正确的运输和贮存方式则有助于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六、标准意义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汽车后市场用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生产和销售,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也有助于推动汽车后市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的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