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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 更新时间: 2024-11-18

标准详情

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397-2007

中文名称:《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07-12-07

实施日期:2008-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01废物综合

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介绍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一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于2007年12月7日发布,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一项针对固定源废气监测的技术规范。

一、监测对象与范围

HJ/T 397-2007标准明确了固定源废气监测的对象和范围。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如化工、钢铁、建材、电力等行业的废气排放。该标准还涵盖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等特殊行业的废气监测。监测范围不仅包括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还包括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二、监测方法与技术要求

HJ/T 397-2007标准对固定源废气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标准明确了采样方法,包括手工采样和自动监测两种方式。对于手工采样,标准规定了采样点的设置、采样频率、采样时间等要求;对于自动监测,标准则对监测设备的选型、安装、校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准还对监测分析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化学分析、光谱分析、色谱分析等。

三、监测数据的处理与报告

在监测数据的处理与报告方面,HJ/T 397-2007标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监测数据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标准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进行了规定,要求监测数据在一定范围内的误差内被认为是有效的。标准还对监测报告的编写提出了要求,包括报告的内容、格式、审核等方面的规定。

四、质量保证与控制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HJ/T 397-2007标准对质量保证与控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标准要求监测机构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标准对监测设备的校准、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标准还对监测人员的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

五、标准的应用与意义

HJ/T 397-2007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固定源废气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废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该标准也为环境保护部门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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