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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

SB/T 10468.2-2008 更新时间: 2024-09-07

标准详情

SB/T 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468.2-2008

中文名称:《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

发布日期:2008-09-27

实施日期:2009-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营销工作委员会等

起草人:尚卫东、王亚明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SB/T 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8年9月27日发布了SB/T 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标准,并于2009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B/T 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轮胎销售的企业。该标准主要规定了轮胎经销企业在销售轮胎过程中,对于轮胎质量问题的理赔要求。

二、标准主要内容

1、理赔原则

标准规定,轮胎经销企业在销售轮胎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轮胎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2、理赔程序

标准规定了轮胎经销企业在处理轮胎质量问题时,应当遵循的程序。主要包括:消费者提出质量问题、经销商核实问题、确定责任、协商赔偿方案、签订赔偿协议等环节。

3、理赔条件

标准明确了轮胎质量问题的判定标准,包括:轮胎生产日期、使用时间、使用环境、使用方式等因素。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轮胎,才能被认定为质量问题。

4、赔偿方式

标准规定了轮胎质量问题的赔偿方式,包括:更换轮胎、退货、赔偿经济损失等。具体的赔偿方式,应当根据轮胎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确定。

5、争议处理

标准规定了轮胎质量问题的争议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等。消费者和经销商在处理轮胎质量问题时,应当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三、标准意义

SB/T 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轮胎市场,提高轮胎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该标准明确了轮胎经销企业的经营行为,要求其在销售轮胎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该标准也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依据,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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