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A 558.1-200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终端上线数据基本数据交换格式》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558.1-2005
中文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终端上线数据基本数据交换格式》
发布日期:2005-11-04
实施日期:2006-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顾健、陆臻、张岚、成宇、黄胜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GA 558.1-200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终端上线数据基本数据交换格式》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5年11月4日发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终端上线数据基本数据交换格式》(以下简称“GA 558.1-2005”)标准,GA 558.1-2005标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A 558.1-2005标准适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网吧、网络咖啡厅等场所。该标准规定了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在终端上线时所需的数据交换格式,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数据结构
GA 558.1-2005标准规定了终端上线数据的基本数据交换格式,包括数据元素、数据类型、数据长度等。
2、数据编码
标准对数据的编码方式进行了规定,要求采用统一的编码格式,以便于数据的传输和解析。数据编码应遵循国际标准和国内相关标准,确保数据的兼容性和可读性。
3、数据传输
GA 558.1-2005标准对数据传输的方式、协议、安全性等进行了规定。数据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传输协议,如TCP/IP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数据加密、数据签名等,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4、数据存储
标准对数据存储的格式、方式、安全性等进行了规定。数据存储应采用结构化存储方式,如数据库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数据备份、数据恢复等,以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三、标准实施意义
GA 558.1-2005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数据交换格式,可以减少数据传输和解析的错误,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统一的数据交换格式也有助于提高数据的兼容性和可读性,便于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GA 558.1-200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终端上线数据基本数据交换格式》标准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安全管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