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HJ/T 329-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329-2006
中文名称:《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
发布日期:2006-11-22
实施日期:2007-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J88环境保护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01;13.030.40
HJ/T 329-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HJ/T 329-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HJ/T 329-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一项环保产品技术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对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的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其中,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是指利用反吹气流对滤袋进行清灰,以保持除尘效率的袋式除尘设备。还对滤袋、滤料、过滤面积、处理风量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
三、分类
根据滤袋的材质和结构,标准将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分为三类:常温型、中温型和高温型。不同类型的除尘器适用于不同的工况和处理温度范围,以满足不同工业生产的需求。
四、技术要求
1、结构和材料:除尘器应具有合理的结构设计,选用的材料应满足耐腐蚀、耐磨损等性能要求。
2、滤袋:滤袋应具有良好的过滤性能和耐磨性,滤袋的材质应符合分类要求。
3、清灰系统:清灰系统应能有效去除滤袋表面的粉尘,保证除尘效率。
4、性能指标:除尘器的排放浓度、压力损失、处理风量等性能指标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5、安全和环保:除尘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危害。
五、试验方法
1、性能试验:通过测定排放浓度、压力损失等指标,评估除尘器的性能。
2、滤袋耐磨性试验:通过模拟实际工况,测试滤袋的耐磨性能。
3、清灰效果试验:通过模拟清灰过程,评估清灰系统的效果。
六、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除尘器在出厂前应进行性能和安全等方面的检验。
2、型式检验:在产品设计或材料变更时,应进行型式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3、抽样检验:对批量生产的除尘器进行抽样检验,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七、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产品应有清晰的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2、包装: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3、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确保产品完好。
4、储存: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和污染。
HJ/T 329-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袋式除尘器的生产和使用,提高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相关企业和环保工作者可以更好地实现粉尘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