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MT 108-1985《煤矿井下安全标志》基本信息
标准号:MT 108-1985
中文名称:《煤矿井下安全标志》
发布日期:1985-11-19
实施日期:1985-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提出单位:煤炭工业部安全监察局
起草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研究所
起草人:李世安、许前觉
中国标准分类号:D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MT 108-1985《煤矿井下安全标志》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于1985年11月19日发布了《煤矿井下安全标志》标准(MT 108-1985),并于198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标准(MT 108-1985)是针对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的专门性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二、安全标志的分类与要求
1、分类
根据《煤矿井下安全标志》标准,煤矿井下安全标志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警示标志:用于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危险,如“禁止入内”、“注意安全”等;
指示标志:用于指示作业人员正确的行动方向,如“安全出口”、“逃生通道”等;
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作业人员进行某些危险行为,如“禁止吸烟”、“禁止携带火种”等;
指令标志:用于指导作业人员进行某些安全操作,如“穿戴防护用品”、“遵守安全规程”等。
2、要求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标准对安全标志的设置、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标志应设置在显眼位置,便于作业人员识别;标志应清晰、易读,避免因字迹模糊、损坏等原因影响其作用;标志应使用统一的图形、文字和颜色,以便于作业人员快速识别和理解;作业人员应熟悉各类安全标志的含义,遵守其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三、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管理
1、设置
根据《煤矿井下安全标志》标准,煤矿企业应在井下作业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具体包括:在井口、通道、工作面等关键部位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在安全出口、逃生通道等关键部位设置指示标志,指导作业人员正确行动;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电气设备操作区等关键部位设置禁止标志,禁止作业人员进行危险行为;在需要穿戴防护用品、遵守安全规程的工作区域设置指令标志,指导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
2、管理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安全标志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具体措施包括:定期检查安全标志的完整性和清晰度,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加强作业人员对安全标志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识别和遵守安全标志的能力;建立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更新责任人,确保安全标志的有效运行。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标准(MT 108-1985)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煤矿井下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煤矿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该标准,加强安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