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QB/T 4631-2014《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4631-2014
中文名称:《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厦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真心罐头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台州一罐食品有限公司、浙江丰岛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仇凯、李仲超、张蔚、师敏、徐晓琴、高静、晁曦、雷益聚、林东、谢德海、齐海涛、陈亚妃、张磊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罐头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40食品综合
QB/T 4631-2014《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发布了QB/T 4631-2014《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标准。
一、罐头食品包装规定
1、包装材料: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包装所使用的材料,包括金属罐、玻璃罐、塑料罐等,要求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包装要求:罐头食品的包装应密封良好,确保食品在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外界污染。包装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3、包装设计:罐头食品的包装设计应简洁明了,便于消费者识别。包装上应注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二、罐头食品标志规定
1、产品标识:罐头食品上应有清晰的产品标识,包括生产厂家、厂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来源。
2、营养成分表:罐头食品应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以便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
3、警示标识:对于含有过敏原或其他特殊成分的罐头食品,应在包装上明显位置标注警示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
三、罐头食品运输规定
1、运输条件:罐头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高温、潮湿、阳光直射等不良环境条件,以保证食品品质。
2、运输方式:罐头食品的运输方式应根据产品特点和运输距离来选择,如公路、铁路、海运等。
3、运输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固定货物、防止翻倒等,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
四、罐头食品贮存规定
1、贮存环境:罐头食品的贮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阴凉,避免高温、潮湿、阳光直射等不良条件。
2、贮存期限:罐头食品的贮存期限应根据产品特性和保质期来确定,一般不超过产品保质期。
3、贮存管理:罐头食品的贮存应实行分类、分批管理,定期检查库存,确保食品质量。
QB/T 4631-2014《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罐头食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该标准,可以确保罐头食品在生产、包装、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