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31/T 329.9-201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329.9-2018
中文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
发布日期:2018-11-07
实施日期:2018-12-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上海泰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美赞美安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陶焱升、孙亮、顾忠平、沈晔、张云良、陈军、刘晓新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DB31/T 329.9-201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介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DB31/T 329.9-201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以下简称“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零售商业场所,包括各类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标准对零售商业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标准主要内容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要求
标准对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系统的整体布局、设备选型、系统功能等方面。要求系统设计要充分考虑零售商业场所的特点,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要求
标准对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视频监控设备、入侵报警设备、门禁设备等。要求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良好的性能和稳定性。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与验收要求
标准对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与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完毕后的系统调试和验收等方面。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
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要求
标准对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方面。要求零售商业场所要加强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提高零售商业的安全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本标准,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零售商业领域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零售商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