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NY 641-2002《农业拖拉机安全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NY 641-2002
中文名称:《农业拖拉机安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02-12-30
实施日期:2003-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归口单位: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收(北京)、石家庄天同拖拉机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海燕、焦刚、李希江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B91农机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60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NY 641-2002《农业拖拉机安全技术条件》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2年12月30日发布了《农业拖拉机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标准《农业拖拉机安全技术条件》主要规定了农业拖拉机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技术要求
标准对农业拖拉机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标准;拖拉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和信号装置等;拖拉机的操作应简便、安全,避免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拖拉机的防护措施应有效,以防止操作人员和旁观者受到伤害。
2、试验方法
标准详细规定了对农业拖拉机进行安全性能测试的方法,包括:对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关键部件的性能测试;对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光强、颜色和可视角度的测试;对拖拉机的操作性和舒适性进行评估。
3、检验规则
标准规定了农业拖拉机在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检验规则,包括:
出厂检验:每台拖拉机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能检验。
定期检验:拖拉机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事故检验:在发生事故后,应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安全性能评估。
4、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标准还对农业拖拉机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提出了要求,以确保拖拉机在各个环节的安全性能不受影响。
二、标准的意义
《农业拖拉机安全技术条件》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农业拖拉机的安全性、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拖拉机制造商提供了明确的安全性能标准,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同时为农民提供了安全使用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