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N 0182.1-19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使用鉴定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 0182.1-1993
中文名称:《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使用鉴定规程》
发布日期:1993-09-16
实施日期:1994-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鉴定处
起草人:于海江、叶祥清、满都呼
中国标准分类号:A82包装材料与容器
SN 0182.1-19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使用鉴定规程》介绍
SN 0182.1-19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使用鉴定规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自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海运出口电石的包装钢桶,包括新制钢桶和再生钢桶。电石,又名碳化钙,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金属冶炼、有机合成、农药生产等领域。海运出口电石的包装钢桶需要满足一定的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性。
二、标准主要内容
1、钢桶基本要求:标准规定了钢桶的材质、结构、尺寸、厚度等基本要求,以确保钢桶的强度和耐用性。钢桶应采用优质钢板制造,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2、钢桶制造和检验:标准对钢桶的制造工艺、焊接、表面处理、密封性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钢桶在出厂前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3、钢桶使用和维护:标准规定了钢桶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方法、维护保养、安全防护等要求,以延长钢桶的使用寿命,降低故障率。
4、钢桶鉴定和报废:标准明确了钢桶的鉴定周期、鉴定项目、鉴定方法以及报废标准,以确保钢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三、标准实施意义
SN 0182.1-19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使用鉴定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的安全性、环保性和经济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钢桶的制造、使用和鉴定,可以有效降低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标准还有助于提升我国电石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