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的标准号是:HG/T 4576-2013
HG/T 4576-2013《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10-17发布,并于2014-03-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起草人是孔建 等。
“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介绍
在农业生产中,农药乳油是一种常见的剂型,它由农药有效成分、溶剂和乳化剂组成,用于防治作物病虫害。一些传统的农药乳油产品中含有的有害溶剂,如苯、甲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不仅对环境有潜在的污染风险,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对于农药乳油中的有害溶剂限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农药行业开始逐步减少使用有害溶剂,并转向更为安全、环保的溶剂体系。这些新型溶剂通常具有更低的毒性和更好的生物降解性。相关监管机构通过制定标准和指导原则,鼓励生产商采用绿色化学原则来设计和改良农药配方,从而推动农药乳油产品向环境友好型转变。
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的设置也是为了保障农产品的安全质量。严格控制有害溶剂的使用量能够有效降低其在农产品中的残留,减少对消费者的潜在风险。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国际贸易中越来越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