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4891.5-1997
中文名称:《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
发布日期:1997-06-01
实施日期:1998-01-01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
中国标准分类号:C53食品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20蔬菜及其制品
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介绍
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6月1日发布了《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GB 14891.5-1997),并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之一,该标准规定了辐照水果和蔬菜的适用范围、卫生要求、辐照剂量、检验方法、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经过辐照处理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包括但不限于苹果、梨、香蕉、柑橘、番茄、黄瓜等。辐照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延长产品的货架期,减少微生物污染,提高食品安全性。
三、卫生要求
1、原料要求
辐照处理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必须来源于合格的原料基地,且在收获、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应的卫生规定,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2、辐照剂量
辐照剂量是影响辐照效果的关键因素。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水果和蔬菜的辐照剂量范围,以确保辐照后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3、辐照设施
辐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辐照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检验方法
1、微生物检验
辐照后的水果和蔬菜需要进行微生物检验,以确保辐照处理后的产品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化学检验
辐照可能会产生一些化学变化,因此需要对辐照后的产品进行化学成分的检验,以确保其安全性。
五、包装、运输和储存
1、包装
辐照后的水果和蔬菜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防止污染和延长保质期。
2、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遵循卫生和安全规定,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3、储存
储存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高温、潮湿等不利条件影响产品质量。
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为辐照处理的新鲜水果和蔬菜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卫生标准,从原料到最终产品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通过遵循这一标准,可以确保辐照处理后的产品既安全又卫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