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31/T 244-2011《优良种猪登记管理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244-2011
中文名称:《优良种猪登记管理规程》
发布日期:2012-07-26
实施日期:2012-07-26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上海市畜牧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刘炜、吴昊旻、李何君、俞湘麟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家畜、家禽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30动物饲养和繁殖
DB31/T 244-2011《优良种猪登记管理规程》介绍
DB31/T 244-2011《优良种猪登记管理规程》是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12年7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DB31/T 244-2011《优良种猪登记管理规程》主要适用于上海市及周边地区的种猪养殖场(户)、种猪交易市场、种猪繁育机构等,对于其他地区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该标准涵盖了优良种猪的登记、管理、交易、繁育等多个方面,为种猪业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优良种猪的定义
根据DB31/T 244-2011标准,优良种猪是指具有优良遗传品质、生产性能、健康状况等特征的种猪。这些特征包括但不限于生长速度快、繁殖力强、肉质优良、抗病力强等。优良种猪的选育和繁育对于提高整个种猪群体的生产性能和遗传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三、优良种猪登记的条件
1、种猪来源清晰,具有合法的种猪来源证明;
2、种猪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
3、种猪的生产性能、遗传品质等指标达到优良种猪的标准;
4、种猪养殖场(户)具有相应的养殖资质和条件。
四、优良种猪登记的程序
1、种猪养殖场(户)向所在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对符合条件的种猪进行登记,发放《优良种猪登记证》;
4、定期对登记的优良种猪进行复审,确保其持续符合优良种猪的标准。
五、优良种猪的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的种猪档案,记录种猪的来源、品种、生产性能等信息;
2、定期对种猪进行健康检查和疫病防控,确保种猪的健康状况;
3、加强种猪的选育和繁育管理,提高种猪的遗传品质和生产性能;
4、加强种猪养殖场(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
六、优良种猪交易的规定
1、交易双方应当持有有效的《优良种猪登记证》;
2、交易的种猪应当符合优良种猪的标准;
3、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4、交易完成后,双方应当及时办理种猪登记的变更手续。
七、优良种猪繁育的规定
1、种猪繁育应当遵循遗传学原理,合理选择种猪,避免近亲繁殖;
2、种猪繁育过程中应当加强种猪的健康管理,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
3、种猪繁育应当注重种猪的生产性能和遗传品质,提高种猪的整体水平;
4、种猪繁育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严格遵守种猪繁育的相关规定。
DB31/T 244-2011《优良种猪登记管理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优良种猪的登记管理,提高种猪的遗传品质和生产性能,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猪养殖场(户)及相关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该标准,共同推动种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