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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710-1995《船用氟里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修理技术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CB/T 3710-1995
中文名称:《船用氟里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修理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1995-12-19
实施日期:1996-08-01
发布部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提出单位: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
起草单位:江南造船厂
起草人:施惠民、姚荣元
中国标准分类号:R32船用主辅机及管路附件维护修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47.020.10船体及其构件
CB/T 3710-1995《船用氟里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修理技术要求》介绍
CB/T 3710-1995《船用氟里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修理技术要求》是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于1995年12月19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自199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CB/T 3710-1995标准适用于船用氟里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的修理工作。它规定了修理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包括压缩机的拆卸、清洗、检查、装配、试车等各个环节,以确保修理后的压缩机能够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
二、技术要求
1、拆卸与清洗
标准规定,在拆卸压缩机前,应先关闭电源并排放制冷剂。拆卸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避免损坏零部件。拆卸后的零部件应进行彻底清洗,去除油污和杂质。
2、检查与鉴定
在清洗后的零部件上,应对其磨损、损伤、变形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以确定是否需要更换或修复。对于关键零部件,如活塞、连杆、曲轴等,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鉴定,确保其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
3、装配与调整
装配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方法进行,确保零部件的正确安装。对于需要调整的零部件,如间隙、压力等,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参数进行调整,以保证压缩机的正常运行。
4、试车与验收
修理完成后,应对压缩机进行试车,检查其性能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试车过程中,应关注压缩机的噪音、振动、温度等指标,确保其正常运行。试车合格后,应对压缩机进行验收,确认其满足标准要求。
三、质量保证
为确保修理质量,标准规定了修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维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修理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修理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