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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121.21-2008《土壤检测 第21部分:土壤最大吸湿量的测定》

NY/T 1121.21-2008更新时间: 2025-03-18

标准详情

NY/T 1121.21-2008《土壤检测 第21部分:土壤最大吸湿量的测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1121.21-2008

中文名称:《土壤检测 第21部分:土壤最大吸湿量的测定》

发布日期:2008-05-16    

实施日期:2008-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北京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起草人:任意、朱莉、褚敬东、方从权、徐玉梅、胡劲红、闫军劲、郑磊    

中国标准分类号:B11土壤、水土保持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05

NY/T 1121.21-2008《土壤检测 第21部分:土壤最大吸湿量的测定》介绍

NY/T 1121.21-2008《土壤检测 第21部分:土壤最大吸湿量的测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一份土壤检测标准。该标准于2008年5月16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土壤的实验室测定,包括耕地土壤、草地土壤、林地土壤等。通过测定土壤的最大吸湿量,可以了解土壤的水分保持能力,进而评估土壤的肥力和生态环境状况。

二、测定原理

土壤最大吸湿量是指土壤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吸附的最大水分量。本标准采用水分吸附法进行测定,即通过测量土壤在一定时间、一定温度下吸附水分的量,来确定土壤的最大吸湿量。

三、试剂与材料

1、干燥剂:如无水硫酸钠、五氧化二磷等,用于调节土壤的水分含量。

2、称量瓶:用于准确称量土壤样品的质量。

3、干燥箱:用于干燥土壤样品,使其达到恒重。

4、温度计、湿度计:用于监测干燥箱内的温度和湿度。

四、操作步骤

1、样品采集:从待测土壤中采集代表性样品,避免混入杂质。

2、样品处理:将采集的土壤样品在室温下晾干,去除表面水分。

3、称量:将处理后的土壤样品称量,精确到0.0001克。

4、干燥:将称量后的土壤样品放入干燥箱中,调节温度和湿度,使其干燥至恒重。

5、吸附水分:将干燥后的土壤样品放入含有干燥剂的容器中,使其在一定时间内吸附水分。

6、称量:在吸附水分后,再次称量土壤样品的质量,计算吸附的水分量。

7、计算:根据吸附的水分量和土壤样品的质量,计算土壤的最大吸湿量。

五、注意事项

1、样品采集要具有代表性,避免混入杂质。

2、干燥剂的选择和使用要符合实验室安全规范。

3、干燥箱的温度和湿度要严格控制,以保证干燥效果。

4、称量要准确,避免误差影响测定结果。

5、吸附水分的时间要适当,过长或过短都会影响测定结果。

六、标准的意义

NY/T 1121.21-2008《土壤检测 第21部分:土壤最大吸湿量的测定》的发布和实施,为土壤质量评估和农业科研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方法。通过测定土壤的最大吸湿量,可以更好地了解土壤的水分保持能力,为农业生产、土壤改良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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