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A 1461-2018《警用电子装备通用技术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1461-2018
中文名称:《警用电子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2018-06-20
实施日期:2018-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市华德安科技有限公司、TCL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深圳警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第208研究所、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银翔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卢玉华、陆晓科、李红升、陈伟、孙兵兵、韩井玉、何毅超、杜伟、张少龙、王菁、夏文斌、赵连军、曹亮、周红春、张慧、杨硕、李佳欣、夏平、吕军、何舜宇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 1461-2018《警用电子装备通用技术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8年6月20日发布了GA 1461-2018《警用电子装备通用技术要求》标准,并自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GA 1461-2018《警用电子装备通用技术要求》是一项针对警用电子装备的通用技术标准,旨在为警用电子装备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该标准涵盖了警用电子装备的基本要求、性能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安全性要求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警用电子装备能够在各种环境下稳定运行,有效支持警务工作。
二、基本要求
1、设计与制造
标准规定,警用电子装备的设计和制造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装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装备的设计应考虑到操作的便捷性,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能力。
2、材料与工艺
警用电子装备所使用的材料和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装备的耐用性和稳定性。装备的制造过程应严格控制,以保证装备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三、性能要求
1、功能性
警用电子装备应具备所需的全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装备应能够满足警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2、稳定性
装备在连续工作和长时间运行中应保持稳定,不出现性能下降或故障。装备应能够在规定的工作温度和湿度范围内正常工作。
四、环境适应性要求
警用电子装备必须能够在各种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包括高温、低温、高湿、沙尘等。装备的设计应考虑到这些环境因素,确保其在极端条件下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五、电磁兼容性要求
警用电子装备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必须考虑到电磁兼容性问题,确保装备在电磁干扰环境下仍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设备产生干扰。
六、安全性要求
1、防护等级
警用电子装备应具备一定的防护等级,以抵御外界的物理损害和环境影响。装备的外壳和内部结构应设计得足够坚固,以保护内部电子元件。
2、电源安全
装备的电源系统应设计得安全可靠,避免因电源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
GA 1461-2018《警用电子装备通用技术要求》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警用电子装备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升警用电子装备的整体性能和可靠性,保障警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