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B/T 10825-2012《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825-2012
中文名称:《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
发布日期:2012-12-20
实施日期:2013-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冠华王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谢志新、彭玉玲、江芬儿、惠增玉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01服务综合
SB/T 10825-2012《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介绍
SB/T 10825-2012《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12月20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B/T 10825-2012标准适用于速冻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环节,包括速冻肉类、速冻水产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蔬菜、速冻水果等各类速冻食品。
二、生产和加工要求
1、生产环境: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环境,包括清洁、通风、照明等条件,以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2、原材料:速冻食品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
3、加工工艺:速冻食品的加工工艺应科学合理,保证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口感,同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销售和服务要求
1、销售场所:速冻食品的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销售方式:速冻食品的销售方式应方便消费者购买,如设置专柜、提供包装等服务。
3、服务人员:速冻食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知识和服务技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购买体验。
4、售后服务:速冻食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退换货、投诉处理等。
四、包装和标签要求
1、包装材料:速冻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2、包装方式:速冻食品的包装方式应科学合理,保证食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标签内容:速冻食品的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五、质量检验和监督
1、质量检验:速冻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监督机构: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速冻食品生产和销售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SB/T 10825-2012《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标准对速冻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相关企业和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推动速冻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