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A 747-2012《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747-2012
中文名称:《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
发布日期:2012-03-28
实施日期:2012-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起草人:朱际青、李俊杰、金伟程、田源、陈磊、李文超、李凯、蒋诗辉、叶劲海、刘志涛、蒋幼盛、赵静、杨剑、陆迅、张卫君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10
GA 747-2012《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介绍
GA 747-2012《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是中国公安部于2012年3月28日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该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A 747-2012《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适用于中国境内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陆路口岸等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标准规定了标志的设计、制作、设置和使用要求,以确保标志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标志设计要求
1、标志内容:标准规定了口岸边防检查现场应设置的标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境通道指示、旅客分类引导、安全检查提示、紧急疏散指示等。
2、标志颜色:标准对标志的颜色进行了统一规定,如红色用于警示标志,绿色用于通行标志等,以提高标志的识别度。
3、标志字体:标准要求标志字体应清晰易读,字体大小应根据标志设置位置和观察距离进行合理选择。
4、标志图形:标准对标志中使用的图形符号进行了规范,如箭头、人形图标等,以确保标志的直观性和易懂性。
三、标志制作要求
1、材料选择:标准规定标志的制作材料应具有耐用性、耐候性和环保性,以保证标志的长期使用。
2、制作工艺:标准对标志的制作工艺提出了要求,如喷绘、印刷等,以确保标志的质量。
3、标志安装:标准要求标志的安装应牢固、稳定,避免因安装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四、标志设置要求
1、设置位置:标准规定标志应设置在口岸边防检查现场的显眼位置,如通道入口、出口、转角处等,以便于旅客和工作人员识别。
2、设置高度:标准对标志的设置高度进行了规定,以适应不同身高的旅客和工作人员的观察需求。
3、设置间距:标准要求标志之间的间距应合理,避免因标志过于密集导致的信息干扰。
五、标志使用要求
1、定期检查:标准要求口岸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标志进行检查,确保标志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2、及时更新:标准规定在口岸设施或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相关标志,以确保标志信息的准确性。
3、维护保养:标准要求口岸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标志进行清洁、维护和保养,以延长标志的使用寿命。
GA 747-2012《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的实施,对于提高口岸管理效率、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提升口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标志的设计、制作、设置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