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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3921-2006《化学试剂 采样及验收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HG/T 3921-2006
中文名称:《化学试剂 采样及验收规则》
发布日期:2006-12-31
实施日期:2007-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
起草单位:北京华腾化工有限公司
起草人:闫菊萍、邵惠民
中国标准分类号:G60化学试剂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71.040.30化学试剂
HG/T 3921-2006《化学试剂 采样及验收规则》介绍
HG/T 3921-2006《化学试剂 采样及验收规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化学试剂行业标准,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采样规则
化学试剂的采样是保证化学试剂质量的重要环节。标准规定,化学试剂的采样应遵循以下原则:
1、采样点应均匀分布,以保证采样的代表性。
2、采样数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一般不少于1kg。
3、采样时应避免污染和损失,确保样品的真实性。
4、采样后应尽快送检,以保证样品的新鲜度。
二、验收规则
化学试剂的验收是保证化学试剂质量的另一重要环节。标准规定,化学试剂的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验收前应检查化学试剂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的破损、渗漏等。
2、验收时应核对化学试剂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与采购合同一致。
3、验收时应检查化学试剂的外观,如颜色、气味等,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4、验收后应进行必要的检验,如纯度、含量等,以确保化学试剂的质量。
三、检验规则
化学试剂的检验是保证化学试剂质量的重要手段。标准规定,化学试剂的检验应遵循以下原则:
1、检验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以保证检验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检验结果应明确、准确,便于后续的验收和使用。
4、对检验不合格的化学试剂,应及时进行处理,如退货、换货等。
四、包装、贮存和运输规则
化学试剂的包装、贮存和运输也是保证化学试剂质量的重要环节。标准规定,化学试剂的包装、贮存和运输应遵循以下原则:
1、包装应符合化学试剂的特性,如防腐蚀、防渗漏等。
2、贮存应符合化学试剂的保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3、运输应符合化学试剂的运输要求,如防震、防摔等。
4、包装、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化学试剂的污染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