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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407-2011《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6407-2011更新时间: 2025-04-05

标准详情

GB/T 26407-2011《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6407-2011

中文名称:《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要求》

发布日期:2011-05-12    

实施日期:2011-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国家HACCP应用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丘市人民政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安丘外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姜宗亮、董洪岩、刘先德、张铁军、倪阳、张焕海、徐京隆、贠军锋、李经津、顾绍平、叶志平、王洪兵、王继怀、刘海燕    

中国标准分类号:X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40食品综合

GB/T 26407-2011《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要求》介绍

GB/T 26407-2011《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于2011年5月12日发布,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解读

1、管理体系要求

本标准要求建立一个全面的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职责分配、资源配置、信息管理和内部沟通等方面。管理体系应能够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

2、风险评估与控制

标准强调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要求对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特性等进行系统的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质量安全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对初级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的要求,包括监测计划的制定、监测方法的选择、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等,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4、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

对于可能发生的农产品安全事故,本标准要求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和事故处理程序,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5、持续改进

标准鼓励通过持续改进活动,不断提升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包括对管理体系的定期评审、改进措施的实施和效果的评估。

二、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初级农产品的整体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还能够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GB/T 26407-2011《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要求》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初级农产品安全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遵循本标准,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可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为保障初级农产品的安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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