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9924-2013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发布日期:2013-11-29
实施日期:2015-06-01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号:X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介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该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是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标识管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通则》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单一食品添加剂和复配食品添加剂。这意味着,无论是国内生产的还是进口的食品添加剂,都必须遵守这一标准。
三、标识要求
1、标识内容
《通则》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名称:食品添加剂的中文通用名称或国际通用名称。
成分:食品添加剂中各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净含量:食品添加剂的净含量,以克(g)或千克(kg)为单位。
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
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的保质期或最佳使用期限。
储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的储存条件。
使用说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等。
2、标识方式
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应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识别和理解。标识可以采用直接印刷、粘贴标签或其他方式,但必须确保标识信息的持久性和可读性。
四、包装和标签
《通则》对食品添加剂的包装和标签也有明确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对食品造成污染。标签应包含上述所有标识内容,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展示。
五、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通则》的实施效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违反《通则》规定的企业将面临法律责任。
